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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开庭三次会判离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的审判进程,不能单纯地依靠开庭次数作为判断是否应当作出离婚判决的唯一标准,而需要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在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仍无法挽回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做出离婚判决。
例如,若存在诸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恶习屡教不改等严重过错行为,或者双方因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等情况,都有可能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
然而,如果缺乏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院也有可能不会做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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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