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有哪些程序和哪些手续不一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协议离婚的程序主要涵盖了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以及最终的登记与颁发证书五个环节。
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递交离婚申请,同时还须附上诸如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资料。 接下来是为期三十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若任何一方对于离婚事宜产生犹豫或改变主意,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冷静期结束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内,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如未能按时申请,则将被视为自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将会对离婚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只有当所有条件都符合规定时,才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书。 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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