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4离婚诉讼一方不同意可以判决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婚姻关系所提起的离婚起诉案件中,即使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法院仍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离婚判决,唯需满足条件是有充足有力的证据足以证实这对夫妇的婚姻感情已经实际破裂。
例如:涉及到严重的重婚行为、与他(她)人维持长期稳定的非法同居状态、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家中的某位家庭成员或者做出遗弃家庭成员性质的行为、以及形成了酗酒或吸食毒品等恶习且屡次劝导改正却未见其改变等等明显情节。 若未能提供此类确定无疑的情节,然而,若婚姻双方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经过试图解决纠纷而无果,这同样具备审理离婚案件的条件并做出相应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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