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案一般开庭几次审理结果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离婚纠纷案件而言,其开庭次数实际上并没有规定出明确具体的准则。
这主要受到案件本身复杂程度、各方当事人所提供证据的全面性以及各类争议核心点的处理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在大部分情况下,相对较为简单的离异诉讼可能只需要经过一次庭审即可得出结论; 而那些复杂度较高的案件则可能需要经历多轮庭审活动。 普遍来讲,若各方可就婚姻关系的解除意愿、涉及到的财产分配方案、子女抚育等重大议题产生颇大分歧,那么就有必要进行多场庭审工作以调查清楚真相并展开深入的调解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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