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并不愿意耐心等待长达三十日之久的离婚冷静期,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内并无任何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得以跳过或规避此阶段。
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初衷在于促使夫妇双方在作出是否真正选择离婚这一重大决策之时能够更加审慎考虑、权衡利弊得失。 然而,若在家暴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特殊情形之下,当事人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届时,法院将依据实际案情展开深入细致的审理工作,并据此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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