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判决不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二次上诉未能实现离婚之诉求,请您先保持冷静和理智。
通常而言,二次上诉是最终裁决,其决定具备法律约束力。 然而,这并不代表您无法再度争取离婚权利。 届时,建议您在裁决下达六个月之后再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在这个间隙期内,您需积极搜集并整理出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全新证据,例如对方是否存在新的不当行为、双方实际分居时间是否有所延长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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