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需要带上哪些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需要带的材料:
(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四)结婚证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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