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然而另一方对此持反对意见,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离婚案件可透过诉讼途径得以解决。
首先,我们必须弄清离婚的缘由,例如是否已经出现了夫妻间的感情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状况。 倘若出现诸如重婚行为或是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长时间赌博成瘾或有毒品滥用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情况,那么在经过法院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法院应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需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以证实夫妻感情破裂以及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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