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瞒巨额债务多久判离婚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任何形式的财务欺诈行为,虽然不能成为直接导致离婚的法定理由,但是却可以被视为影响夫妻情感稳定的一种表现。
在离婚诉讼程序中,倘若能够证明由于某一方故意隐匿或虚报了大量的债务,从而使得夫妻之间的感情关系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经过调解仍然无法恢复的话,那么法院应该会批准这对夫妇离婚。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可以先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则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必须要进行调解工作; 如果发现夫妻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也无法修复,那么就应当批准离婚。 以下是几种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1)重婚或者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并且屡教不改; (4)因为感情问题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5)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 如果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而另一方在此之后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法院应当批准离婚。 在人民法院作出不准许离婚的判决之后,如果双方又分居超过一年时间,而且其中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法院也应当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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