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多年怎么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尊贵的中国法律体系之中,离婚诉讼与债务问题往往被视为两大相对独立的法律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若夫妻中有一方希望结束婚姻关系,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在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应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 如调解无果且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则应当依法准许离婚。 然而,若有一方长期拖欠借款未归还,此种行为便属于债务问题,而非离婚诉讼中的直接法律依据。 离婚诉讼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在于夫妻双方是否应该解除婚姻关系,而债务问题则牵涉到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主张,以及债务如何妥善处理等方面的事宜。 在实践操作中,倘若一方未能按时还款,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债权债务的相关条款,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责任。 至于在离婚诉讼中,若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摊问题,法院将视具体情形作出公正裁决。 因此,离婚诉讼主要关注的是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债务问题则需借助于债权债务关系加以解决。 尽管二者存在关联性,但它们并非同一法律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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