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与婚姻无效或可撤销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制度与婚姻无效及撤销,一般而言,离婚乃是针对合法婚姻之解除措施;
若婚姻缺乏法定成立必备要素,其效力亦不可能取得,此类状况即是婚姻无效;
至于婚姻撤销则是对已创立但存在瑕疵的婚姻进行纠错,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至终均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在离婚问题上,仅需夫妇之间感情破裂,任何一方皆可发起离婚诉讼;
或者双方达成共识亦可通过协议方式顺利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倘若出现以下状况,婚姻将会无效:
比如重婚;
存在着法律禁止缔结婚姻的血亲关系;
已经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满法定婚龄者。
可撤销婚姻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首先,受胁迫者结婚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其次,比如在婚前己患病,应将病情详细告知对方,如果未能做到如实告知的话,那么另一方同样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2: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