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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失踪,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配偶下落不明且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女方有权利直接向丈夫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若是双方中的某一方怀揣着离婚意念并提出请求,司法机关将有权安排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允许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
至于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理应对案情进行充分的调解工作。
但若考虑到二人感情确已破裂、无法修复,婚姻关系实为名存实亡,那么即使经过调解,也应视为调解无效,法庭应该依法裁定予以离婚批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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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7: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