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有一方不愿同意离婚事宜,另一方可通过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的方式,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便可以依法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对于任何性别不存在偏见,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如果有去意,都有权要求离婚。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首先由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调解是非常必要的。 如果通过调解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双方就必须要转而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正式的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离婚案件时,通常会设立专门的调解程序。 如果经过充分的事实调查和法律依据分析,认为当事人之间的情感纽带无力挽回,那么人民法院将发出准予离婚裁决书,从而实现解散婚姻的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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