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中可以附加条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离婚的成立应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且真实的基础之上,不能有任何附加条件存在。 倘若离婚协议中出现附加条件,那么无疑是对上述自愿原则的违背,同时也会导致婚姻登记机关无法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 因此,建议在起草离婚协议过程中切勿附加任何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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