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登记结婚两天后是否可以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旦当事人认为无继续共同生活之可能,皆可选择终结这段关系。
无须担忧婚姻存续时期的长短,因法律对此类申请无任何期限之规定。 只要双方当事人都达成解除婚姻关系的共识,便可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协议离婚手续。 然而,若仅因结婚时间较短而无共同创造的财产或债务,则并不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因此一般来说也不会牵涉到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的纷争。 在此种情况下,双方并不需要过多地探讨这方面的议题。 若是双方已经育有子女,或者是涉及到共同创造的财产和债务,那么除了必须得到双方的同意之外,还需对相关事宜进行详细的商讨、确定归属之后,双方方可顺利地完成协议离婚手续。 如果出现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的状况,那么当事人可以考虑通过讼诉渠道来解决离婚之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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