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后想要复婚,需要完成哪些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民法典》正式生效得以贯彻落实以来,鉴于其中新增了离婚冷静期这一重要条款,协议离婚的相关程序也随之发生了相应改变。
具体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当事人需要积极筹备并签署离婚协议; 其次,当事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户口簿、结婚证书及书面离婚协议等必要材料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第三,此次申请离婚登记的日期自始算起为30天,在此期间倘若有任意一方表示不愿放弃这段婚姻关系,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这便是广为人知的"30天冷静期"之规定; 经过此番冷静思虑之后,若30天的期限已过,从第31天直至第60天,当事人须再次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书,完成最后的法律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正式生效于2021年1月1日,以上所列是基于该法条制定的协议离婚流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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