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程序应该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现行的离婚途径主要分为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关于协议离婚流程的详细说明如下: 首先,满足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应自愿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好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方式等重要事宜,然后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 务必确保该登记机关位于其中一方可居住地所在区域。 其次,在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严格审查后,若确认对方为主动提出离婚且已就相关问题妥善处置,则给予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若发现存在离婚条件不符或者在离婚冷静期内有一方反悔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有权驳回该离婚申请。 若已满足所有离婚条件,需在等待30个自然日的离婚冷静期中,如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可在此期间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 最后,自离婚冷静期期满第30天起,双方应该再次亲临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书。 因此,协议离婚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书; 3)由双方签署的离婚申请书。 关于诉讼离婚的步骤如下: 首先,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申诉状,待法院正式受理后,会出具立案通知书以便缴纳诉讼费用。 接着,法院接到案件后将会把它交给民事审判庭进行审理。 之后,民事审判庭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涉案双方向派出传票。 如果双方按时出庭,法院将按照法定程序组织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即可讲此事画上句号。 若是调解失败,则法院会开启正式的审判程序,经过严谨的审理过程后,决定是否准许离婚。 在诉讼离婚中,需要原告准备以下文件材料: 1)诉讼请求书; 2)准备好与婚姻诉讼有关的各项证据,诸如证明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情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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