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办理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时,整个流程需要经历至少30天方能完成。
首先,申请离婚之后必须经过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 接下来,当事人需再次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方能领取离婚证书。 而当婚姻登记机关发放了离婚证之际,离婚手续方可宣告完整完成。 相反地,如若选择采用诉讼离婚的途径,则具体所需时间则并非恒定不变。 通常来说,如果案件适用的是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起至审判结束需要历经三个月的时间; 倘若涉及到使用普通程序,那么则需要大约半年的时间得以审结。 然而,若是存在诸如特殊情形等原因导致案件处理期限需要延长,这部分细节工作则须得到本院院长的批准,且延长六个月为上限。 进一步说,如若相关工作仍需继续延期,则必须提交请求并获得上级人民法院的准许。 由于涉及诸多复杂的因素,在实际操作中,每一个案件都需要根据其自身状况进行具体分析与评估,故无法给出一个统一的时间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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