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必要步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我们来到了第一阶段: 起诉阶段。 在此阶段内,涉及以下几项重要步骤: 首先,原告需要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正式的起诉状以及相应的副本和证据资料; 其次,人民法院会对这些由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工作; 最后,如果审查结果表明,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且要求,那么法院将会作出受理决定并且正式立案,反之,若发现起诉内容与法律不符或者存在其他缺陷,法院将会退回原告的文件及材料,同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详细理由。 紧接着,我们来到了第二阶段: 答辩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法院通常会在决定立案之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及时地送给被告,并告知他具有十五天时间做出书面答辩。 而作为被告方,从接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就有十五天的时间完成答辩。 倘若被告因为非个人意愿的原因在这十五天内无法完成答辩,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延期,并由该法院院长作出是否予以延期的决定。 最后,我们来到第三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 在这个环节,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开始了,它主要侧重于审查证据、深入剖析案情,识别事实真相,然后根据法律规定,明确争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诉讼结束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于法庭的判决或调解结果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的十五天(十天)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如逾期没有提出上诉,那么判决书(调解书)即被视为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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