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多久后能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居生活并不直接导向离婚结果。
如若男女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包括子女的抚育权问题及财产分配方案等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随时携带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文件、结婚证书以及事先拟好的离婚协议,前往其中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然而,倘若无法就上述各项问题达到一致,想要离婚的一方可向对方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诉讼,法院经审查认定婚姻关系确已破裂时,将依法做出离婚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父母之间由于情感矛盾而导致的长达两年的分居时间,仅作为判断婚姻关系是否破裂的因素之一,但并非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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