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分居七年,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夫妇之间已经经历七年之久的分居情况,可考虑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离婚之目的:
其一,若各方能够就离婚事宜、子女的抚育权之归属、财产的划分等相关议题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便可共同携带有双方各自的身份证件、户籍簿、结婚证书和详尽的离婚协议,前往一方当事人长期定居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手续的整体办理; 其二,若通过协商仍无法解决以上问题,想要结束这段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则可向对方的居住地法院进行诉讼申请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并不一致,则需要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负责具体处理此类案件。 经由法院进行深入审讯并认定双方婚姻状况已至破裂程度时,将依法做出准许离婚的判定结果。 此外,分居超过两年的事实,也可以作为评估感情是否破裂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