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起诉多少次才能成功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在诉讼离婚的进程中,案件能否获得成功离婚的判决并未受到实际起诉次数的影响,这是由于法院会根据夫妻情感破裂与否作为唯一判定离婚的依据,而并非单纯地依次数作为判决的参考因素。
因此,若在法院对此进行审理之后,判定夫妻之间确实存在情感破裂证据的话,即便该案系首次提出诉求,法院仍有可能作出离婚的判决结果; 反之,若法院基于各项证据认为夫妻双方尚无明显情感破裂情况下,那么无论诉讼次数如何,法院都难以对该案做出判离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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