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必须双方都同意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无需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其中一方针对婚姻状况持有异议时,便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对于任何夫妇来说,是否具备离婚条件,其核心依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当任意一方希望终结这段婚姻关系时,他们可向相关部门寻求调解帮助或者径直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程序。 而在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通常会先行安排调解环节,如果经过判断,认为这对夫妇之间的感情已经无可挽回,并且经过调解也无法修复的话,那么无论另一方是否同意结束这场婚姻,法院均可做出允许离婚的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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