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诉讼需要经历哪些阶段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诉讼案件方面需遵循以下几个特定步骤: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即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始(即所谓的“起诉阶段”)。
在此阶段,要求离婚的一方需要向当地的司法机构递交诉状及相关文书,以此来表达其对另一半的婚姻关系拥有法定终止权利的意愿。
接着,在法院作出立案决定之后,当事人便进入了案件的审理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便是由法官在被告未到场的情况下,依据法庭上的实际情形,全力以赴地调停双方之间的矛盾,如果调解未能成功,则将案件转入审判环节。
最终,如果经过法庭的全面审查并经由法官作出终审判决(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判决阶段”),那么人民法院的宣告一律会采用公开方式进行。
特别强调的是,若为当即公告宣判这类方式,则法院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到申诉人手中;
倘若采取定期宣判的形式,则宣判过后立即发放判决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7: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