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八个月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针对已孕满八个月孕妇的离婚诉讼程序,其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由主张离婚一方撰写并递交书面离婚诉求呈请书至具有相关管辖权之法院; 继而,法院方面将对该案展开初步审核,通常在七日内便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若其符合立案标准,则法院将予以接受并展开相应的立案处理过程,同时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随后被告将享有辩论机会。 其次,当原告收到法院发出的立案通知书后,需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此后,法院将会根据当事人申请,安排开庭审讯环节,依法查明事实真相并作出公平裁决; 最后,经法庭深入调查与审理并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时,将会判处准予离婚。 然而,若经审理后发现夫妻感情尚存留余地,那么法院将不会批准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