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的条件及流程有哪些要求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通常会遵循调解优先原则;
然而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或者经过调解仍然无效,那么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 具体来说,当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规定时,都可以视为调解无效并依法准许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 (1)一方或其近亲属存在重婚行为及与他人同居的事实; (2)婚姻一方可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残忍地对待、遗弃本家庭成员; (3)婚姻一方嗜好于赌博、滥用毒品而屡次教育也毫无改善; (4)夫妻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以及(5)其他能够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形。 此外,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被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另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法院亦应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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