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承诺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凡因错误行为导致婚姻破裂者,需净身出户或支付相应赔偿”的婚姻承诺书若经证实为其当事方真实意愿表示,并且此项意旨未触犯法律及行政法例之强制性规定,则该协议无疑将被认定为具备效力。
然而,对于其中所提出的超高额度的损害赔偿金,或者过分强调的净身出户要求,法院通常并不会予以肯定,而是会依据事实状况与公正原则,对赔偿及财产分配做出适当裁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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