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破裂,对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间感情已然出现不可修复的裂痕,然而其中某一配偶却坚持不愿协议离婚,此时另一方则有权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即向法庭提起诉讼离婚。
通常情况下,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其都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书。 在法院处理离婚诉讼案件时,首先会尝试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调解确认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无法挽回,且调解也未能产生效果,那么法院便有权利批准这对夫妇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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