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更有可能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答案并不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若未能成功离婚,那么在第二次提出请求时,通常可以获得支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两次诉讼之间需要间隔六个月的时间。 2.关于这个【六个月】的期限,它主要针对于首次请求未获准许的离婚案件的原告方而言,是对其再次提起诉讼的时间进行了限制。 也就是说,自首次判决之后的六个月内,原告不得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3.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通常会给予当事人更多的调解空间。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首次诉讼可能不会得到离婚的判决结果; 但是,当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请求时,法院往往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