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能否变更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可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1.签约双方尚未领取离婚证书的,自签署离婚协议之日起均具有随时更改的权利,若因为双方无法在更改后的规则上取得共识而无法进行离婚登记手续,此时便只能采取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处理; 2.双方已然顺利领取了离婚证书,然而能够证明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之时存在欺诈、胁迫或其他非自愿因素的一方,可依法提呈诉讼来主张撤销财产约定部分的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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