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由谁来举证责任怎么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诉讼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应当承担起举证责任,即需由原告提供证据来证明其夫妻之间的感情已无可挽回地破裂,配偶与其他人存在重婚行为的录音、录像资料或者是证人的证词;
2.原告还需要就其配偶经常性地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事实进行举证,可以通过提供相关照片等证据来证明,只要经过法院的核实确认情况属实,且在经过调解无果之后,便可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宣布两人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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