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出轨是否会导致法院判决离婚,法律如何界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若某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了出轨行为,请求诉讼离婚的,法院并不必然宣告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这是因为,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准则为夫妻情感确实已经破裂,然而婚内出轨并不足以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业已达到这样严重程度,故此,仅当当事人能够持续地向法院证明其夫妻感情已经处于破解边缘时,法院才有可能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即同意解除与对方的婚姻关系。 若经另一方宽恕后,一方不再有任何出轨行为,那么其与配偶间的婚姻关系仍然可以维持下去。 因此,出轨行为并不绝对表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崩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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