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理由符合几条可以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断离婚案件所需符合之标准,乃是法院行判之时依据的原则。一般来说,若是婚姻关系双方能就离婚事项达成共识,便可通过协商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若协商未果,则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在经过法院的审理过程中,若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应当批准离婚申请。而对于感情破裂的认定,则涵盖了诸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严重违反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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