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不请律师可以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解除婚姻关系,并非必须聘请律师操作,亦可由双方自主决定。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事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及相关财产的划分等方面达成统一共识时,便可以各自亲笔签署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资料、结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然后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离婚手续的正式申请办理。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上述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希望结束婚姻关系的一方有权向被告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倘若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实际住所地并不一致,则应由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经由法院审理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则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的裁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12: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