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证据不足可以判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纠纷案件中,在法定的离婚证明材料并不充分的情况下,原告首次提起诉讼时,一般而言是不被判定为离婚的。
然而,对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这将直接影响到法院是否能够做出离婚判决的决定,因此,提出离婚的一方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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