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然可以。
关于我国的法律制度,我们明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法定的途径: 第一种办法是达成自愿的协议离婚,也就是在双方全都同意且达成共识之后,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依程序合法地获得离婚证书; 第二种方法则是通过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提交申请请求法院裁决,以确定婚姻关系是否需要解除。 对于长期存在的、无法治愈的情况,如一方在夫妇共同生活期内患病,长期未能治愈,或者在婚前就已知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仍选择与其缔结连理,又或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患病未能治愈等情况,都可能被视为夫妻间感情已经破裂。 针对这些情况,若一方向法院提出坚决离婚,经过调解毫无效果的话,法院有权依法判决请求离婚的一方胜诉并批准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常见案例经验,以上所有情节都属于证据确凿的夫妻感情破裂案件,一旦证明,便有权按照上述规定程序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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