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之诉的相关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我国法律已有清晰而明确的规定。
需明白,该类诉讼所涉及的费用应上缴至法院,通常由原告预先缴纳,若最终败诉,则由被告承担相应的费用。 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双方均负有责任,那么费用则将由双方根据责任大小共同分摊。 然而,如果离婚案子在司法审理结束之时,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却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换言之,如果原告在预审期间即已缴纳诉讼费用,但遇到经济上的困境,可向法院申请暂缓缴纳、减少缴纳或全部豁免。 同样,即使原告在预审期限内未能缴纳诉讼费用,但在法院通过再次通知之后仍然未予理会,或者虽已提出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甚至免交请求,但尚未得到法院批准而拒绝缴纳,此类情况皆按照主动撤回起诉处理。 另外,若是以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不存在新的情况与理由,自撤诉之日起满六个月内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