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分居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庭审理离婚案件时,申请离婚并不要求必须存在分居情况。
然而,作为起诉方,若期望由法院作出判定双方离婚的裁决,则需确保拥有充分且满足判决离婚条件的法证依据。 在此基础上,法院将依照起诉方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所提交的对应证据来做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