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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去法院起诉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人民法院向审判部门提交诉讼申请。
通常情况下会来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工作人员对您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备且符合立案标准的话,将会给予立案受理。
当然,如果您与配偶分居两地生活的话,便应当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基本原则,赴往男方实际所在地提交诉讼申请。
在提出离婚诉讼申请之时,需要准备如下文件资料:
(1)明确表达离婚意图的起诉书,各式三份;
(2)个人身份信息的户口簿;
(3)有效身份证件,如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等;以及(4)夫妻关系的确立凭证——结婚证。
2、经过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并允许立案之后,立案庭将发放立案通知书给您,要求您凭借此通知书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50元人民币)。
至此,法院正式受理了您的离婚诉讼案件。
3、案件被立案庭接收后,将依法转交给民事审判部门进行审理。
4、接到案件后,民事审判部门会向另一方当事人发送出庭传票,要求对方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抵达指定的地点参与诉讼。
同时,法院也会通知您,让您参加这次的开庭审理。
5、待双方到达法庭后,法官将会尝试采取调解手段来解决双方的纠纷。
这里的调解是法律程序中的必要环节。
过程中可能出现三种结果:
(1)如果调解过程中双方均表示愿意维持婚姻关系,您可以选择撤回起诉,这样,婚姻关系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2)在调解过程中,男方同意您的离婚请求,并且能够妥善处理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事宜,这时您依然可以选择撤回起诉,然后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3)如果经过调解,您仍然坚持离婚而男方坚决反对,或者双方虽然达成共识但是关于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方面存在争议的话,那么案件将会进入审判阶段,由法院做出最终的裁决。
6、过了审理阶段,法院便会下达判决书,对是否批准离婚或拒绝离婚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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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0: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