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大十岁,老二三个月,可不可以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现行法律规定,女性在哺乳期时具备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男方位于女性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之内,原则上将不受理其提出的离婚诉讼;除非有属实且确证实为必要的理由存在,而且也获得了人民法院的批准。 在此期间,应当避免夫妻关系遭受不必要的破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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