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2025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缔结离婚协定。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有责任签署一份明确的民事离婚协议书,需要明确指出双方均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已经就子女监护权、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置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2)提交申请以进行审核。男女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文件、结婚证书以及书面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亲自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请求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设定冷静期限。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日期算起,前30日为冷静期。在此期间,如任何一方觉得反悔并希望保留婚姻关系,可随时前往民政部门撤销该项申请。 (4)逐项审核并颁发离婚证。若届时已届满30个自然日且尚未出现撤回申请情况,此后的第31日直至第60日内,男女双方需亲自再次前往当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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