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精神病不同意离婚男方如何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该情境下,无法进行婚姻注销手续的办理;
然而,男方当事人有权选择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实现离婚的愿望。在此情形中,若一方在婚前刻意隐藏其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以致婚后治愈无望,又或是一方早已知晓另一半是精神病患者但仍与其缔结婚姻关系,亦或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患病长达时间且治疗无效,均被视作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标志,从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法庭有权依法判定解除婚姻关系并予以批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框架,若有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则其有权向法院申请提起诉讼离婚,并且充分证明双方感情已然破裂。而且,若一方所患精神疾病达到了长期无法治愈的地步,其更应积极寻求离婚之途径。不过,在处理此过程时,必须切实保障患者的相关监护权益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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