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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必须有冷静期吗?可以当天离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鉴于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之冷静期应为整整三十日,倘若在期限届满之际双方均未提出共同申领离婚证件的请求,那么婚姻登记机关便无法予以颁发离婚证书。
换言之,在处理离婚事务时,冷酷的三十日等待期是法律所强制适用的,且在申请离婚证书之时,双方须同时在场,共同办理相关事宜。
设立离婚冷静期不仅可有效降低冲动性离婚事件的发生率,同时也为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设置了适当的时间门槛,使夫妇二人有充分的时间进行理智的思考,以便做出妥当的抉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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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2: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