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用身份证结婚如何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以他人之身份证明办理之婚姻证书,本质上而言并未产生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在面临离婚问题时无需办理离婚证书,因为这其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所谓“结婚”的过程,自然也就无需提及所谓“离婚”的行为了;
然而,若同居关系系在1994年之前形成,则有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需要加以区别对待。 而如若此类行为发生于1994年后,则可归类为同居关系,此种关系在法律层面上不受任何保护,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存在婚姻关系,故无需进行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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