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被起诉离婚,不同意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问题时,若选择走上法庭诉讼离婚这一途径,就无需再让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令了。在此种情况下,只需其中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正式的离婚请求,法院便应首先介入调解。然后,法院将依据当事人提交的各类相关资料展开深入细致的审核工作。在经过严谨的审判程序之后,倘若法院确认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遭遇严重破裂且通过调解亦无法扭转局面的情况,那么,法院定会作出判决,准许离婚令的颁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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