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撤销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及解散婚姻是指在双方自愿或者由法院裁定的情况下以协议或文件形式结束婚姻关系,从而使得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止息的法定过程。然而,离婚登记有时也可能被撤销。若申请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在办理手续时有所伪造、欺骗等不当行为的,那么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有权对此进行检讨核实,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撤销离婚登记、公开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并且回收离婚证明。若是当事人对其是否符合离婚所应具备的条件存在疑虑,则有权益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请求;若对州政府作出的复议裁决仍不满意,亦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司法机构提出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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