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是不是能有否附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不能附条件。原因是离婚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发生确定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行为不允许处于一种效力极其不确定的状况,婚姻当事人双方配偶的法律地位要么确定的存续,要么确定的解除。如果所附条件发生;婚姻关系终止;如果所附条件不发生,则原已存在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所附条件使得夫妻的法律关系变得无法确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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