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了是否可以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
没有哪部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要判离,对于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而非起诉多少次。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 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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