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如何去法院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为: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立案后缴纳诉讼费; 3、法院给双方发送传票; 4、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5、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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