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定的离婚条件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判定离婚主要是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感情破裂的应判定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习惯; 4.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